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膳食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等)及其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油料、豆类和薯类。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储备粮。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本办法所称经营,是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等活动。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国家鼓励采用并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检验方法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和检测水平。

本办法所称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在粮食经营过程中,严禁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第五条  粮食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宣传、普及粮食质量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食用农产品标签示例?

 食用农产品标签主要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1. 食用农产品名称:如蔬菜、猪肉、水果等。

2. 产地:标明农产品产自哪个国家或地区。

3. 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注明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4. 生产日期:标注农产品的生产日期,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程度。

5. 保质期:如果农产品有保质期要求,需明确标注保质期。

6. 分级标准:如有分级标准,应标明产品质量等级。

7. 食品添加剂:如果农产品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应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8. 贮藏条件:注明农产品在何种条件下贮藏能保持质量。

9. 包装材料:标明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