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管理制度,文化站管理制度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文化站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文化站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制度文化,制度文化的特征?

制度文化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人才培养选拔制度、法律制度和民间的礼仪俗规等内容。是文化层次理论要素之一。所谓文化层次理论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类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准则等,都是制度文化的反映。作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中介,制度文化在协调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保证社会的凝聚力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显着作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文化站管理制度,文化站管理制度内容

概括起来,制度文化有五大基本特点:

第一,制度文化的内涵包括各种成文的和习惯的行为模式与行为规范。

第二,制度文化凝聚了社会主体的政治智慧,并通过社会实践的延续而世代相传,从而成为人类群体的政治成就。

第三,制度文化的基本核心,是由历史演化产生或选择而形成的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系统的价值观念。

第四,制度文化作为一种系统或体系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它又必然成为限制人类不规范活动的因素。

第五,制度文化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受人类的经济活动制约。因此,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制度文化,因地域、民族、历史、风俗的不同,而异彩纷呈,表现为多样性。

制度文化的特点表明,制度文化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着的活的过程。制度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物质文化的发展推动着制度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制度文化对物质文化又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它可以推动、也可以阻碍物质文化的发展。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文化执法机构如何改革?人员如何安置?

文化执法在这次国家改革方案中被确定为五大综合执法改革之一,改革后文化领域将整合执法资源推行综合执法。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调整,保留参公身份。

改革方向:

今年3月出台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文化领域综合执法的规定:

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总要求是将分散的执法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相近领域或同一领域综合执法,一个部门设置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比如文化部门原有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旅游监督执法队、文物执法队等要合并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职能整合,将大幅度减少执法队伍的种类。这样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人力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破解以往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

同时,改革后将较少执法的层级。工作实际中,执法的主要力量在市县,直接接触执法对象。而像以往省级部门的执法队伍多是承担宏观管理职能,没有具体的执法工作。这次改革将逐步取消省级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市级执法力量也将下沉到区和县。同时,今后行政执法将持证上岗,规范管理,按照执法程序文明执法。总之,文化综合执法改革也将参照这个原则。

人员安置:

正式在编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着职责的调整而调整,在身份上之前是参公身份的可以保留,但国家已要求取消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今后如何确定身份还待下步的改革。有种说法是下步会推行执法类专项编制,专门用于执法人员。

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临时人员,按照禁止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的要求,可能会被清退。这次地方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也提到了“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所以这部分人员可能会被进行分流或清退。但考虑到基层执法中辅助人员占比大,一下子清退会影响工作,中间会设置一个过渡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化站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文化站管理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