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园事件,湖南幼儿园事件视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幼儿园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南幼儿园事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娄底:幼儿园虐打事件最新进展,打人老师不赔礼、不道歉,你怎么看?

圈里传疯了。

湖南幼儿园事件,湖南幼儿园事件视频

视频中一老师抱着孩子,另一个老师把肚兜抖开,嘴里说着什么,孩子挥动俩手,然后站立的考试把肚兜盖在孩子头上,然后发生了老师击打孩子头部的一幕。

此事不做评论,只是泛指:

如今孩子娇贵,已经没有了一日为师的传统。

如今的老师授学也是没有传统的认真负责。

如果倒退百年,老师可以用戒尺,那么学生学的是否会认真?

如今网络被逼疯的家长比比皆是,未必不是这老师难当的结果。

湖南长沙某幼儿园保育员连扇孩子耳光,被警方控制,你怎么看?

又一起虐童事件!让人心碎流血,其实,没有被曝光天天都在发生的虐童事情不知有多少!表面看是个案,积累看是社会问题,可以说是癌症!重症就得下猛药,国家应拿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措施整治幼儿园、小学、中学虐童欺凌事件。

家长花钱,孩子挨打,幼儿园主办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类事件频发,以辞退当事保育人员的方式了结,起不到教育和震慑作用。根据对孩子造成的身体和心灵伤害,对幼儿园和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孩子医疗的全部费用,后果严重者,取缔其办学资格,追究刑事责任。

每个行业都有龌龊事,龌龊人,气愤,面对天真无邪的小脸怎么下的去手,我也从事幼教工作,我们园的孩子称呼结了婚的老师为妈妈,没结婚的为姐姐,将心比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也会上学,发生这样的情况怎么办,你美好,这个世界就美好。

这样的事不止一次出现,说明不是个案。现在年轻父母工作忙,压力大,没有更多时间精力照看孩孑,所以幼儿园就应运而蓬勃了!某些地方主管缺乏监管,举办方又管理不严,让一些素质低,无爱心,不专业的人混进队伍,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啊!警方介入。控制施暴者,十分必要,应依法给予严惩,以儆效尤!

20日,长沙家长文女士因为孩子出现异常反应,到幼儿园查看监控,才发现保育员邓某在照顾孩子过程中,对孩子做出的粗暴之举。在监控录像中,保育员邓某多次掌掴孩子,甚至扯掉孩子衣服,在其身上抽打。

家长们不要以为就是打了几下,保育员邓某对孩子的精神上的创伤远远大于身体的伤害。家长文女士表示,她的孩子晚上都睡不好,连连做噩梦,还绝望地哭着对她说,“老师打我”。

我不知道文女士的孩子多大了,但是儿童时期经历的暴力带来的创伤往往会伴随孩子一辈子。经受虐待的儿童健康状况较普通孩子差,而且智力、运动机能发展也会相对迟缓。由于精神处于高度紧张,会出现失眠、梦魇等症状,这和文女士孩子的表现是相符的。相较于其他孩子,经受暴力的孩子更不善于控制和表达情绪,也具有更强的攻击性,对人缺乏基本的信任感。可能不仅缺乏与人正常交往的能力,而且出现攻击破坏及逃学逃家,甚至犯罪等行为

文女士和其他家长不得不重视起来,时刻关切孩子的心理健康。或许需要心理医生的涉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让人无力的是,邓某作为保育员资质齐全,涉事的方舟幼儿园同样具备办学经营资质。事发之后,邓某即可被开除。事件又一次被定性为个别事件。

三色幼儿园虐童事件才过去多久。喂儿童吃药、给孩子打针的保育员开除了,事件被定性为个别事件,事态就平息了,三色幼儿园还是该开开,股价该涨涨。那孩子的幸福童年呢?孩子的心理健康呢?谁来负责。频发的幼儿园虐童问题绝对不是个别事件。吃药打针虐童是不是行业常规,在多大程度存在?资质认证也不能保障孩子安全,该何去何从?希望民众的困惑和忧虑早日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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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湖南益阳一男子开车送女儿读书,导致女儿死亡,而指责幼儿园这个事件?

到这件事,真让人痛惜,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如此丧生!何为草菅人命!这就是!

现在,事情出了,这位父亲看不到任何难过痛心的模样,反而一口咬定责任在幼儿园?可叹这幼儿园,竟然也“私下解决”,还同意给钱?

放下幼儿园的责任不说,(虽然我也感觉幼儿园没有责任),这位父亲如此平淡,如此若无其事,确实不像“父亲”的原本模样,让我们不禁感到,是不是他是故意杀人呢?

不排除这个意思!

首先,他送孩子,并没有把车开到幼儿园。这是疑点之一

其次,女儿不幸离世,他竟然若无其事?这是天等的好演员,还是根本无所谓?!这是疑点之二。

这种事情曾经出过,当事人无不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哪有像这样漠不关心,毫不动声色的呢?!?!


一位小天使飞回了天国。尚未看清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便匆匆折翅人间,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唉,孩子命苦,摊上这么个爹。放在某些国家,是要吃牢饭的。令人费解的是,就这么个奇葩爹,过失致女儿死亡,居然还有脸指责幼儿园。大错自己铸下,却让别人担责。钱,难道比女儿的命重要吗?

本不忍心评论此事,不想搅扰那颗已然归于宁静的幼小心灵。但无法容忍的,是个案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现象。

不知从何时起,善良和同情心开始被绑架被贱卖。不管多么荒诞不经的事,都可以成为发财的理由。喝酒把自己喝死了让全桌赔钱,溜门撬锁被发现摔死了让房东赔钱,老师说几句寻了短见让学校赔钱……。糊涂官办糊涂案。还别说,每每总能得逞。我不明白,幼儿园赔付3.2万,所依何法?掏钱何据?就因为没打电话?这是法律义务吗?

无论何种道貌岸然的辩解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对无耻者的纵容就是对良善者的伤害。无责为何担责?人道主义关爱岂能沦为奸佞小人漫天要价的工具。不希望有一天,我们出门要带上律师,朋友相聚要立下字据,车载记录仪变成人载记录仪挂在额头。

家长 (孩子的父亲) 应该负100%的责任,幼儿园不应该责任。

事情经过,4月8日早上,胡某开车送4岁的女儿到幼儿园上学,没有送到学校,而是把女儿忘记在车上达到8个小时,其女因气温过高窒息而亡,胡某及其妻要求学校负责。

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很明显这个事故符合《办法》第十三条第一点规定,学校不负责任。

从处理结果来看,责任完全在家长,但幼儿园给了32000元安抚金。我就纳闷了,这个父亲把女儿闷死在自己的汽车里,该不该负刑事责任,反而到幼儿园大吵大闹,说是学校的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幼儿园事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幼儿园事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